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妨害作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妨害作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妨害作证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款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二、妨害作证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一)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共犯的界限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如果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则成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如果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行为人单独构成伪证罪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陈述。(4)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广;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窄。综合上面所说的,妨害作证这种行为完全扰乱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的管理秩序,而且也会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只要实施此行为,作为当事人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情节的大小来进行判决,轻者三年以下重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己提出辞职能拿到失业金吗
      一、自己提出辞职能拿到失业金吗自己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


·一、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交通伤是什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交通伤是什么样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分类有: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


·银行托收是什么?
      银行托收是什么意思?一、银行托收是什么意思?托收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发......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各个地区都有征地的现象发生,但是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根据该地区的居民生活水......


·2023年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
      2018年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


·关于遗赠与遗嘱哪个优先
      遗赠与遗嘱哪个优先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因为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


·左腕骨骨折能构成伤残吗
      要看具体情节。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但具体情况应咨询法律鉴定部门。职工工伤手腕骨折可以评定为积极伸出,因为骨折程度、治疗方式、功......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一、概念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


·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怎么处罚
      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怎么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


·私人企业产假工资怎么处理
      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不管是外资、合资、还是个体经济组织等只要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该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护女职工劳......


·犯罪未遂行为的处罚根据是什么
      犯罪未遂行为的处罚根据是什么《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