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是指导致依法不应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依法应当进出口的商品不能进出口等等。二、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三、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商品质量问题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商品质量而导致的一些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害是比较严重的,同时我们国家也有相应的商检部门的需要对于商品的质量进行检测,如果有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将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组织机构设置及法律风险
      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存在和运行的制度体现与保障,是公司成为法人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公司组织机构通常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关系?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关系?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可能会按照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


·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第
      如何签订买卖合同第一、主体要适格主体适格,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当事人是单位的,一般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交易对象属于其经营范围、法律法规......


·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社会的发展比较飞速,网络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强大。近几年随着网络的对各个地方征地、拆迁的曝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了征地与拆迁事件。重庆的网友......


·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对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只要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个体工商户均可进入并......


·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随着社会市场化进程的逐步加速,人们是生活水平也发生了变化。和人们生活相联系的住宅也从以前的单位分配变成了商品,在市场上......


·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
      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


·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年龄的问题是什么?
      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年龄的问题是什么?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年龄的问题是超过60周岁,法定意义上说,应该是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原则上,是不赔偿误工费的......


·在我国离婚后生病能否免孩子抚养费
      在我国离婚后生病能否免孩子抚养费离婚后生病不是能免除孩子抚养费,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


·网贷被起诉没钱还会坐牢吗?
      可以办理网贷的公司并不像普通的由国家扶持的银行一样能够通过官方手段要求借款人,但是这并不是说借款人就可以因此而拒绝还款进而损害了合法网贷公司......


·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