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规定,但没有关于限制减刑的罪名的相关内容,不过我们可以从适用对象上面来分析具体适用的罪名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限制减刑的罪名就包括了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二、罪犯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整理出来的限制减刑的罪名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下帮助。通常在对犯罪分子减刑的时候,如果有被限制减刑的话,那么可能减刑的幅度就比较小,但这并不是不能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满后再犯罪是累犯吗
      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算累犯。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


·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夏天的时候,天气炎热时,不少岗位会经常出现工人正在执行工作时出现中暑现象。工作岗位上职员在高温天气下执行工作造成的中暑现象是工伤的一种,一般......


·我国的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吗?
      我国的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吗?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遭遇网络诈骗怎样报警?
      遭遇网络诈骗怎样报警?网络现在与我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密不可分,随之一种新的诈骗方式也出现了,网络诈骗,受害人常常对犯罪分子了解的并不多,有......


·贩卖假货怎么处理 如何处罚贩卖假货的行为
      假货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受到打击的,而在我国针对卖假货的行为,其实也是有相应的处罚。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贩卖假货怎么处理呢?换言之,如何处罚......


·很多人都非常的喜欢打麻将
      很多人都非常的喜欢打麻将,但是由于近年对于赌博问题的严肃处理,让不少人在参与打麻将娱乐的同时还会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犯了法,当然在内蒙古打麻将......


·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欠款人下落不明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的困难。那......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来解除,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性质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性质是什么?参与集资群众不应认定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理由在于:1、我国刑法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归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


·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会判给另一方吗
      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会判给另一方吗?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很有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


·醉酒和无证驾驶能不能取保
      能否取保要看是不是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