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国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医用器材是属于对公民的健康造成非常影响的一项器材,所以如果进行生产和销售是需要通过国家医疗器材审核部门的标准才行。如果没有对该医疗器材进行审核而就直接进行销售,是属于对公民的健康生命权造成威胁,很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效应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滥伐林木罪是否适用缓刑?
      滥伐林木罪是否适用缓刑?一般是可以的,对于判决结果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刚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并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


·劳动合同法签订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比如试用期的约定、劳动合同年限的有关约定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等等,为的是保......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商标能判刑多久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商标能判刑多久商标是一个经营者品牌的代名词,时常有人为了牟取暴利,采取非法手段,恶意使用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来提高......


·房屋买卖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有一定的流程,而这些就是作为购房者应该事先了解清楚的内容,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房屋的买卖。那具体来说房屋买卖的流程是......


·一、封闭式小区内醉驾如何处罚?
      一、封闭式小区内醉驾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


·公民未分割财产怎么立遗嘱
      公民未分割财产怎么立遗嘱应分割财产确定自身的合法财产,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一、公司如何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


·城镇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随着我国医疗机构的快速发展,很多人都开始购买医疗保险,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生病住院,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给我们带来的待遇。关于那些城镇户口的人......


·泄露公司机密属于什么行为
      泄露公司机密属于什么行为一、泄露公司机密属于什么行为泄漏公司机密罪肯定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泄露公司机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