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法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谓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为有罪的人。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所谓劫夺,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夺取或者释放被押解人,以使其脱离押解人员控制的行为。所谓押解途中,是指将被依法关押的人自关押场所押解出来后直至押解人关押场所前的全过程。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构成其罪的,应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多为被劫夺人的亲朋好友。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仍决意劫夺,其目的一般在于使被劫夺人逃避法律制裁。二、刑法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押解人犯从广义上讲也属于一种公务活动,因此,劫夺被押解人员也具有妨害公务的性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不同,本罪必须具有劫夺人犯的目的,而妨害公务罪不具有此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劫夺被押解人员的意图,仅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妨碍押解工作的,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劫夺过程中使用暴力,致押解人员及人犯和嫌疑人死亡和重伤的,按牵连犯的原则,从重罪处罚。综上所述,犯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被押解过程中,如有犯罪分子抢夺犯人帮助其逃跑,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其会被法院判刑坐牢。实施抢夺被押解犯人的行为是犯罪客观要件,故意是主观,而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即可以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女方赌博离婚财产可以平等分割吗?
      一、女方赌博离婚财产可以平等分割吗?应当平等分割,存在过错方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


·伪造合同抬高诉讼标的起诉是否可以?
      伪造合同抬高诉讼标的起诉是否可以?伪造合同抬高诉讼标的起诉是可以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


·法院受理重婚诉讼要求是什么?
      法院受理重婚诉讼要求是什么?法院受理重婚诉讼要求是由受害者提供一定的证据,向法院来进行起诉。 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1、重......


·如何确定十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可以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鉴定。根据拿到的鉴定书,双方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这样......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公司破产时抵押担保财产可以分割。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应该如何对盗墓罪处罚量刑
      如何对盗墓罪处罚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


·入职满一年员工辞退赔偿多少钱?
      入职满一年员工辞退赔偿多少钱?1、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支付双倍赔偿金。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


·如何防范以退款为由网络诈骗?
      如何防范以退款为由网络诈骗?由于网络购物的发展,许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因此也给了许多网络诈骗人员实施诈骗的机会。许多人在网购之后会接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流程是什么?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


·什么是犯罪的因果关系?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确定某人应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