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吗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合作医疗不属于报销的范围的有: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第八条?自费范围。除第七条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费用,由患者自理。举例如下:
  一、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 未经批准的外购药品。
  二、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住院陪护费、特护费、婴儿费、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押瓶费、中药煎药费(包括药引子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电炉费;病房内的电视费、电冰箱费等。
  三、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指医疗期间加收的保险费)、优质优价(指医院开设的特诊)规费、气功费(不含气功治疗费)。
  四、非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体检、预防服药、接种,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
  五、各种整容、矫形、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置、药品等费用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六、就医路费、急救车费、会诊费及会诊交通费。
  七、各类会议的医药费。
  八、各种磁疗用品费。
  九、未经指定医疗单位介绍或公费医疗机构批准,自找医疗单位或医师诊治的医药费。
  十、未经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同意自去疗养、康复、休养的医药费用。
  十一、由于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出国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
  十三、其他由当地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不应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藁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藁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藁城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具体的征地赔偿......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您可以自己参加庭审或者委托律师或普通公民作为您的代理人参......


·《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的案例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的案例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的案例有哪些有这样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某甲与某乙系邻居,素无矛盾。某日,甲诉至......


·如何解决公司经营纠纷?
      如何解决公司经营纠纷?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


·我国规定上海农村拆迁怎么补偿
      我国规定上海农村拆迁怎么补偿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城镇化的建设也在不断加快,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拆迁这......


·谁是虚假出资的责任承担者?
      谁是虚假出资的责任承担者?一、虚假出资的概述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


·一、劳动仲裁延期开庭申请书应如何写?
      一、劳动仲裁延期开庭申请书应如何写?申请人:×××,性别: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


·抚养费是按税前收入算还按税后收入算
      抚养费是按税前收入算还按税后收入算(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交工具的日益普及,有一些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