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

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所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加名字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种类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起诉离婚男方找不见怎么办?
      起诉离婚程序的进行是离婚当事人在法庭上就各自的原因向法官做出陈述,然后法官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证据的提供,做出对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判决。这是......


·离婚协议没有提及债务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没有提及债务是否有效并不是每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般分为有效协议和无效协议。有效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不损......


·保证与保证合同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第三人”被称作保证人;“债权人”既是主债......


·大学生入职注意哪些事情
      从大学毕业跨入企业工作是必经的人生重要转折点,对与应届大学生来说,面临着一个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变。一切对于自己都是崭新的,所参加的组织是......


·买到假口罩怎么办赔偿?
      买到假口罩怎么办赔偿?超市买到假口罩可以按照三倍进行赔偿,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


·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程序有哪些
      申请强制许可,除专利权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专利法规定的下列程序。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专利强制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


·男方提出离婚房产及家产如何分割?
      男方提出离婚房产及家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