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二、离婚的概念离婚纠纷包括
1、离婚纠纷;
2、离婚后财产纠纷;
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4、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5子女抚养纠纷。
因离婚纠纷而进行的离婚诉讼是典型的复合之诉,也包括了以上涉及范围的诉讼,这些争议的裁决原则均规定于婚姻法中,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
离婚纠纷广义来说应该包括矛盾、争议,夫妻双方一般性质的吵架,只要没有闹到离婚的地步,自然也算不上离婚纠纷。
三、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于一些特殊情形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对于军婚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对于涉外婚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16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必须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才能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离婚纠纷所涉及的情况较多,也较复杂,建议你找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驾是我国规定
醉驾是我国规定要被拘役的刑事犯罪行为,在醉驾被抓后会根据具体犯罪情节来判定要被处以何种刑罚,一般情况下只有犯罪情节严重的才会被从重处罚。但是......
·劳动法规二次入职方面具体有哪些?
在灵活就业时代,员工离职的情况非常普通。有时候,员工离职后,会因为特殊原因再次回到原工作单位,这时就需要办理二次入职手续。关于二次入职,并没......
·如何订立录音遗嘱
如何订立录音遗嘱1、订立录音遗嘱的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不能对试用期约定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就一份工作能否约定试用期,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来看。那么,究竟不能对试用期约定的情形有哪些呢?当然,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工作是占少数的......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
·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过失伤害罪的量刑分别是什么
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过失伤害罪的量刑分别是什么一、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过失伤害罪的量刑分别是什么?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泰兴农村拆迁补偿费用怎么算?
泰兴农村拆迁补偿费用怎么算?一、泰兴农村拆迁补偿费用怎么算1、农村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拆迁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征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征有哪些?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也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此类企业......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一、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不会被判刑,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