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违反纪律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


·缺席判决是什么?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我们在日常的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会经常听到缺席判决这个词。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有当事人双方即原告和被告的......


·商品房预售的实质是房屋期货的买卖,然而因为是在未来时间交房,
      商品房预售的实质是房屋期货的买卖,然而因为是在未来时间交房,在这期间就可能会发生很多变故,所以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纠纷,比如:出现面积误差,进......


·肇事逃逸造成死亡赔偿多少?
      肇事逃逸造成死亡赔偿多少?肇事逃逸造成死亡的情况所要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结合当地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进行计算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胎儿继承权的三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胎儿继承权的三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胎儿继承权的三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


·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在我国,非法集资的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对行为人定为非法集资罪,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但具体来说非法集资的行为,其......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一、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贸易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贸易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如何写贸易购销合同?贸易购销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当企业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亏损吗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亏损吗?法人是由法律赋予人格意义的组织,有民事权利,同样也要承担民事义务,对公司而言,法人的行为影响公司利益,而公司的运......


·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