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联合国《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生产、使用、输出、输入等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参照联合国公约所制定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包括卫生部、公安部、农牧渔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安钠咖管理方法》(<84>年卫药第8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国药联二字<82>第97号)、《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药供字<80>第612号、卫药字<80>第42号),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如果擅自提供给用于医疗、科研、教学的人以及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病人,尽管违反了法律规定,亦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至于吸毒的人是否已经吸食、注射了行为人所提供的毒品,以及吸食、注射后是否成瘾,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必须利用了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自己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职务或工作之便利,如医生、药剂师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向吸毒的人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合,如医生利用自己熟悉药品库房的机会,深夜从库房盗取药品后或者将自己非法持有如祖传的、受赠的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毒品提供给吸毒的人,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论处。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既可以发生在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过程中,也可以是在从事上述工作中事先截留在结束之后提供。行为人提供给吸毒者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必须是无偿的。有偿的提供,包括货币交易、以物易物或以毒品换取其他劳务、抵偿债务的,不属于本罪的非法提供行为,其性质实为一种贩卖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有下列三个方面的明知:
1、明知提供毒品的对象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
2、明知对方是用于吸食或注射。
3、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是毒品。
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毒品提供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医疗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定
本条没有规定具体数量标准。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向吸毒人非法提供毒品,就可构成本罪。但在实践中,并不是对所有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都定罪,而要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偶犯、初犯等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实践中,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或单位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但是确实用于医疗、教学、科研的,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对于其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理。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347条规定定罪处罚。
三、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学籍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学籍档案是我们在某一所学校接受教育的证明,从小学到大学再到社会我们的档案一直伴随着我们,即使你没有亲眼见到过但是它却真实的存在。按照我国实行......
·侵权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
1.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2.疫情......
·自诉的刑事案件可以撤诉么
自诉的刑事案件可以撤诉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
·新婚姻法 婚前单方父母付首期购房如何分割?
现在家庭条件不错的父母都会为子女买上一套房子,这样结婚后也有地方住。现在比较流行父母支付首付,孩子偿还贷款。有的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的。一......
·网贷逾期费用能怎么不用还?
网贷逾期费用能怎么不用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解决暂时性的资金问题,会选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络等平台进行借贷,相较于在网络等机构办理......
·怎么算个人借款利息
怎么算个人借款利息?一、怎么算个人借款利息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
·如何计算出迟延履行金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231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有哪些《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
·承包的鱼塘被征收有哪些补偿
承包的鱼塘被征收有哪些补偿一、承包的鱼塘被征收有哪些补偿按规定应得到补偿,除了青苗费之外,其他补偿都应当得到。具体数额参照当地规定。《土地管......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而且离婚也自由,最近一堆时间国家颁布了最新的婚姻法,这其实也引起了一阵骚乱,很多人都在猜测最新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