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出具借条时没离婚如何判定

出具借条时没离婚如何判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制中双方约定的各自所有的财产均可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借款方与出借方的各自财产互相独立,双方基于借条而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明确的,则与普通民间借贷关系无异,只要具备了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该借款协议即为生效,可按照借款协议中对利息、还款期限等的约定要求借款方偿还该笔借款。二、 借款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相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言,因其归属不可分割,显然属于属性更为复杂的财产,故此时应当区分该借款的用途。(一) 该借款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满足“共同财产”和“借款用于个人事务”的两个条件下,夫妻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意味着借款方有权处理该笔借款的一半金额,则借款方只需偿还属于出借方的另一半借款,如该借款在双方离婚时仍有剩余,则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二) 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之中,即使向另一方出具了借条,双方的借贷关系也并不能成立。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决定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具备建立借贷关系的基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现今社会很多当事人为此发生纠纷,我国新婚姻法对个人财产性质不会因为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有变化,所以婚内借条通常都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可见日常生活中不要轻易向配偶出具借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涉嫌价格欺诈的情形都有哪些
      涉嫌价格欺诈的情形都有哪些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


·总经理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总经理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的是什么?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


·潍坊中微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潍坊中微偷税漏税如何处罚?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


·2023年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关于遗产如何处理(一)、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
      一、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犯罪分子被逮捕后,是可以和解的,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有赔偿吗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


·民事诉讼不支持死亡赔偿金吗
      民事诉讼不支持死亡赔偿金吗民事诉讼是我们维护在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手段,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往往会通过这种方式向法院提出诉讼,帮助问题的解决......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限?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