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

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由于人们长期以来的厌讼情节,您对于诉讼不是很了解,那么2016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是我们关于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般就是和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提供执行担保、出现执行承担等情况。
  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正后的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判决执行要有什么条件能申请延后执行的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您还想了解判决执行要有什么条件能申请延后执行的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行使合同撤销权
      怎么行使合同撤销权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


·醉驾需要逮捕吗?
      醉驾需要逮捕吗不可以进行逮捕。醉驾的拘役通常不能直接逮捕。如果醉驾拘役了,可以保释出来吗不可以保释。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


·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


·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


·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欠薪法律条款是什么?
      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欠薪法律条款是什么一、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欠薪法律条款是什么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


·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么,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


·二审开庭最长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一、二审开庭最长时间期限是怎样的?二审开庭最长时间期限是4个月的时间,二审开庭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是强制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交强险赔偿方面的相关问题不是特别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交强险赔偿对象......


·一、交通事故没够成伤残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没够成伤残可以要求赔偿吗?交通事故没够成伤残的不能要求医疗赔偿,但是可以向肇事方索要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伤残的相关赔偿项目必须要......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分为共同财产和私有财产,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