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一、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1、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但若是在债务关系确定的时候,并没有说明可以将借条之中标的用于抵押,那么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限,任意一方当事人想要办理抵押手续,需要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欠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欠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到银行查询。法院判决后如对方拒绝执行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可以拍卖保全的财产、可以限制高消费等。
  
  2、可以从以下的方面来判断借款人是否是诈骗
  
  (1)审查行为人借款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性:行为人对于借款用途的非法性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重要依据。对于正常的民事借款,行为人一般会将款项用于正当用途,并且会在借款时主动说明,以达到使借款人相信而且愿意借款。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要将借款用于非法目的,如贩毒、非法经营、赌博以及投机行为等,审判实践中莫不如是
  
  (2)审查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实施了诈骗手段。手段的非法性是确定行为人主观目的的重要依据。在审理的所有诈骗罪案件中,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客观上均无一例外的表现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手段,而采用貌视合法的借款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只是近年来行为人实施的诈骗手段之一,也是为了便于今后逃避刑事打击的手段之一。
  
  (3)审查行为人有无还款能力。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也没有任何财产和正当的职业,却以欺骗手段大量找人借款,即使借款时均出具有借条,我们仍可以判断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因为行为人不具有还款能力,该借条已无法兑现,被害人因借款而造成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所以行为人的风险转嫁意识是非常明显的。
  
  (4)审查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的原因。无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诈骗犯罪还是民间借款纠纷,其最终结果都是因为行为人没有归还借款而成立。
  
  (5)审查行为人有无还款的实际行为。既然有“借款”行为当然就应当有“还款”行为,这里的还款行为包括如数归还借款的现实行为,也包括在借款用完之后为还款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努力。
  
  二、债务关系中与抵押有关的规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公民若是在向他人提出借款请求的时候,同时提出可以用自己的房产证为债务关系提供担保,那么借款人、出借人除了需要拟定借条之外,还需要拟定抵押合同。借款人为了使得自己享有优先受偿权,可以带着抵押合同等的相关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皮肤伤害有司法鉴定么
      当我们遇到意外情况的时候,如果没有保护好自己就容易出现身体受到损伤的情况,虽然说后续我们可以得到一定的理赔,但可能我们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其中......


·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工作解聘违约金的计算规则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放火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来说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故意放火这种行为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会......


·夫妻婚前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夫妻婚前债务算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


·起诉离婚走的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离婚官司在我国属于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在审判的过程当中,会参照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程序来进行。我国审理案件的时候通常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


·法律规定子女监护权包含什么内容
      ?监护权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所谓子女监护权,就是父母对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监护权。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1、首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单位内部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单位内部行政行为有哪些?(1)通令。行政领导关于某一法律和条例的解释和某项公务的实施办法,根据层级指挥权所发出的命令。适用于管辖下的全体公务......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定金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定金1、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违约,可以双倍要回定金。按《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


·一、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