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可以起诉吗

不能。起诉的条件是需要被告的信息的,起诉状上也需要注明被告的信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回重审之后可以上诉么
      发回重审之后可以上诉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居间服务合同的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居间服务合同的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一、居间服务合同的管辖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为了让劳动者对企业有归属感,企业会为职工发放福利费,在某些地区的企业会适时发放高温补......


·劳动合同顺延能仲裁双倍工资吗
      视情况而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除了法定......


·律师代写遗嘱没有公证吗
      律师代写遗嘱没有公证吗可以申请公证也可以不用申请公证,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并非代书遗嘱生效的条件。《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


·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是多长?
      追诉期也就是我们说的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而言,可能追诉期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诈骗罪追诉......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在农村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土地的权利,这并不是因为女儿已经出嫁,而是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并不是个人财产,根本......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这就属于工伤了。而工伤只要认定有效,就可以获得赔偿。但是工伤的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工伤认定超过......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故意损坏财物罪,要达到法定标准的,才按本罪处理,属于结果犯,仅实施故意损坏财物行为的,未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