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必须经过通知的程序,法院并不能直接判决解除合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作为诉讼请求,并被法院判决予以支持的案例并不少见。对于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合同的问题,法律上并无明文之规定,学界也无统一的观点,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各种认定标准不一的裁判,有的以原告没有通知被告而直接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驳回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有的直接判决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对此问题,有待立法予以明确。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提示,解除合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也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而法院判定的解除合同也需要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不然,即便是法院,也无权直接判定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是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
·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归谁?
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归谁?1、非婚生的子女,在两岁以前通常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比较严重的疾病,孩子不适合与其一起......
·拘役参加劳动发给多少报酬
拘役参加劳动发给多少报酬?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对拘役罪犯的报酬标准,《刑法》具体规定: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
·借房款写欠条还是借条好
借房款写欠条还是借条好?借房款最好是借条。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
·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
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行政处罚不属案底。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
·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是什么?
现在不少投资者比较青睐于债券投资,这种方式风险低,收益相对稳定。债券是基本的理财产品之一,从发行主体看,有政府债券及公司债券等。在我国,政府......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主要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一、允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找工作吗?
一、允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找工作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
·2023年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