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积极条件的解除
所谓积极条件的解除是指具备法定条件就能单方解除的情形。这种情况分为两类,一类为劳动者过错原因的解除,另一类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解除。
1、劳动者过错原因的解除。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 法》三十九条的规定上。这类解除,不在《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范围内。它是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底线为标准,是赋予用人单位享有自主对犯有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予以辞退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第二款 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里的 “用人单位的制度”,不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而是在劳动者参与下共同制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不仅如此,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这一规定,体现了民主平等的管理原则,对提高劳动者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具有积极的意义。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作出了规定,应当说, 这类解除,一般是对个案而言的,其共性在于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原因可以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也可以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的合同 并无类型差别,无论是有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均不受限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决定,只需同时承担额外“一个月工资”的代价或 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担心其会成为“铁饭碗”,让企业养了懒人是多余的。
(二)消极条件的解除
所谓消极条件的解除,是指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体现在该法第四十二条中。这类情况有别于该法第四十条所规列人员,他们或是因工伤病,或是暂时性的原因未能在岗工作,规定对此类人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
通过阅读我们整理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的资料可以知道,合法理由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是积极条件的解除包括劳动者存在过失行为或者无法胜任工作,二是消极条件即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最长时效是几年?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最长时效是几年?1、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大连醉驾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大连醉驾处罚的规定是什么?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
·云南省司法鉴定收费最高标准是多少?
一、云南省司法鉴定收费最高标准是多少?涉及财产案件司法鉴定中的物证类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收费,根据讼诉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
·承兑汇票最后持票人的确定 北京银行承兑汇
承兑汇票最后持票人的确定北京银行承兑汇然而,近年来,民间私下买卖银行承兑汇票,买卖双方仅通过单纯的交付进行票据转让,原告因欠缺票面记载难以证......
·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
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有许多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士由于各种原因没能签订建筑工程的合同,因此在发生争议时无法依据合同来解决问题,此时往往会......
·法律援助律师管理条例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管理条例是什么?法律援助是国家组织律师对有特殊情况的人进行帮助的一种政策,例如被告人是残疾人或者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援助对于律师也......
·犯罪既遂的条件及类型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条件及类型有哪些一、犯罪既遂的条件是什么?认定犯罪既遂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
·买卖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
买卖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