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本罪的认定条件1、本罪的危险方法是该罪名客观方面的概括性表述,它不是一个具体的方法,而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以外的某一类危险方法的总称。2、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其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一样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性质,即同质性。现实中危险方法的表现形式多样,但其目的性确有不同。有的虽然表现形式相同,其目的性也会不同,如同样是用机动车撞人,有的是对特定的人员实施的,有的是对不特定人员实施的,二者在刑法中的罪名往往是不同的。3、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其具有社会危害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显著特征之一。现实中危险方法有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危险方法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如科学实验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实践中应当把危害性与危险性相区别。4、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一样具有相当性的危险方法。所谓的相当性是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相当。对于未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程度的危险方法不能构成本罪。如在封闭空间私拉电网的行为与开放空间私拉电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判断是否属于本罪中的危险方法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涉及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造成的危害后果,是需要基于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不同的危险方法类型来进行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抗诉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抗诉的规定是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离婚协议关于规避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关于规避公司债务怎么处理?可以申请对该离婚协议判决无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


·一、在我国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
      一、在我国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虽然醉驾之后开庭费用不是很高,但是醉驾造成的影响导致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醉......


·代位权善意第三人是什么?
      代位权善意第三人是什么?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


·认定组织卖淫罪需注意什么?
      认定组织卖淫罪需注意什么?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


·新刑法对报复陷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报复陷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新刑法对报复陷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复陷害罪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宿迁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宿迁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宿迁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民事诉讼的时效的中断,应当具备法定的情形。打电话提出履行请求,或者打电话同意履行义务等,可以构成时效中断。关于......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需要起诉?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需要起诉?诉前财产保全后一个月内需要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是怎样的直接言辞证据规则到底是什么(一)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