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居间合同订金能退吗,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居间合同订金能退吗,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一、居间合同订金能退吗
  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因此可以要回的,与定金不同。
   二、交了订金后能退房吗
  1、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
  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2、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
  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
  3、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4、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发生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关于居间合同订金能退吗等问题,您现在应该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了吧。订金是可以要回的,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追回订金。如果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那么可以申请退房,但是定金是可以不退还的。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购房者是可以提出退房的。除此之外,订金与定金是有区别的,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违章会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会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对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我国的规定此时会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其中常见的违章处罚就是扣分和罚款。而对于不少人而言,此......


·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2023
      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楼盘在开始预售的时候,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因为楼盘的销售还是处于一个不可预知的状态,而前期开......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


·怎样查询闯红灯扣分的情况?
      闯红灯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的常见的,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都存在闯红灯的行为,但是有些闯红灯,并不会造成扣分的后果,但是有些情节比较严重的......


·口头遗嘱要具备哪些要件
      口头遗嘱要具备哪些要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


·安徽省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安徽省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当国家有用地需求时,政府就会征收土地。但是征地补偿办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政府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适时......


·关于网络诈骗多久立案?
      关于网络诈骗多久立案?在我们国家,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也随之发展起来了,我们对于网络诈骗并不陌生了,周围时常有发生,那都是因为人们......


·商标授权费用要多少,费用包括哪些?
      商标授权费用要多少,费用包括哪些?一、商标授权费用要多少,费用包括哪些方法和费用:双方签订商标授权的合同,然后报商标局备案即可。每年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