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有哪些

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有哪些 一、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
  当事人在签订涉外合同时,除了《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则外,还应注意下列主要事项:
  (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既贯彻于国际政治关系中,也贯彻于国际经济关系中。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必须维护国家的主权,不得订立任何有损于我国国家主权的涉外合同。
  (2)遵守有关国际交往方面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尤其要遵守有关涉外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视具体情况还得遵守有关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和国际条约。
  (3)主体必须合法。目前,如前所述,就对外贸易方面的合同而言,订立合同的我方当事人必须是享有对外经济经营资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对外经济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外签订合同,代办有关贸易事宜。
  (4)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即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在核定的经营业务范围内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外贸事项对外签订合同。代理人不得超越经营权限签订合同,也不得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如果委托人也是具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代理人应以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如果委托人是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代理人应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这实际上是《合同法》上所规定的行纪合同内容,详见本书“行纪合同”一章)。
  (5)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批准。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尤其是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者技术,进口或者出口时应当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签订合同的,该合同不能成立。
   二、涉外贸易合同订立过程
  涉外合同订立的过程,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就是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但在国际贸易中,合同订立比国内交易磋商复杂得多,而且充满了矛盾。选择适当的外方交易对象,进行询盘。询盘的对象多少,应根据产品和交易的特选择确定,既不宜在同一地区多头询盘,影响市场价格,也不宜只局限于个别客户而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对数量较大的进口或者出口任务,应适当安排采购或者销售进度,以免对方抬价或者压价,千万不必要的浪费。在询盘中要注意策略,一般不宜过早透露真实意图,以免处于不利地位,但对货物品种、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务求详尽。询盘对于双方无法律效力,且并不是每笔交易秘书处必需的,有时未经询盘可直接向对方发盘。但它往往是交易的起点,故不能忽视。贸易磋商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或者口头(电话等)进行,也可以通过书面和口头相结合,交叉进行。
  总的来说,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主要是需要双方需要做到“了解、尊重”。了解就是指互相要了对方的法律规定,尊重就是需要互相尊重当地的法律与风土人情。另外订立合同时还需要对一些意外之事进行提前约定,写进合同,较少将来产生分歧时的扯皮现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言词证据包括什么
      言词证据包括什么一、被害人陈述的证词被害人是违法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一定的关系,被害人很可能产生报复心理,情绪偏激,......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计算。  2、征用耕地以外的......


·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怎么处理
      不必多言,众所周知,借款合同是当事人借款活动的依据,因此它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在实践中,有时却会出现借款一方将借款合同写错的情况。那么,写错借......


·工程质量赔偿保密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当中,不论是开发商或者是对工程质量负有绝对责任的建筑单位都会涉及到赔偿的部分。比如说业主向开发商对工程质......


·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一、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许可人(甲方):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妻子怀孕了可以离婚吗,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有的夫妻可能会在女方怀孕的时候想要离婚,但此时毕竟女方正处于特殊时期,是受到法律更多保护的,因此很多人就认为妻子怀孕了不能离婚。那到底妻子怀......


·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有哪些?
      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有哪些?目前,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但从实践来看是不允许双重社保问题的。从你所......


·购买商标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购买商标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一些已经成名的商标,可能会受到很多人的追捧,尤其是在同类行业当中,就有人会购买他人已经成名的商标,这样更有利......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有哪些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二手房买卖网签不备案吗
      二手房买卖网签不备案吗?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备案是必不可少的,在网签后,开发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产权监理处申请备案,备案后的房屋可使购房者更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