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样本
  甲 方: 乙方(居间人): 委托人: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寻求合适的写字楼。
  基本要求
  区域: 面积:______________ 办公人数:_________租期:________租金: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其他需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须利用自己销售网络积极寻找标的,跟进并促成交易;
  2、乙方有义务带领甲方视察标的,并向甲方提供业主的意向、条件。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是否租赁标的的条件;
  2、 甲方承诺不私下同乙方介绍之业主接洽、交易(包括乙方书面推荐及现场带看);
  3、 甲方应及时在乙方提交的《标的视察确认》上签章确认。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费一次性 元。
  乙方将根据行业惯例,从提供物业方收取服务费用。
  2、甲方将居间费按乙方指定的单位帐户汇入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有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形,应向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相当于私自成交标的月租金的两倍。
   五、合同终止
  居间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起诉方式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 本协议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 在下列情形中,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协议:
  (1) 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协议目的;
  (2) 甲方已通过其他渠道(非乙方提供标的)选择合适办公地址;
  (3) 一方延迟履行协议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洽定人: 洽定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的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由我们为您提供。您可仔细阅读,注意其基本格式,以及合同内容。如果对此仍存有疑惑,不知道其中到底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可咨询当地律师,或在线询问我们的律师,他们能够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轻伤二级取保候审保证金多少?
      轻伤二级取保候审保证金多少?轻伤二级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情况下是在5000元到2万元之间。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民警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熟悉并掌握......


·要看现场的具体情况
      要看现场的具体情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由交警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怎么开?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怎么开?有些公司需要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去开具相应的证明,但是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开,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关......


·河南省关于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河南省关于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河南省关于国家赔偿规定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怎么办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的,可以对社保进行转移。现在社保异地不联网,还需要自己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的流程是:1、拿着1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录入身......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


·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的工程在验收合格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之后,才能进行交付使用的,也只有在验......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哪几种?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哪几种?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分为四种: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其中:1、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由谁来进行承担?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


·有前科再犯能判缓刑吗
      如果是服完刑五年内再犯罪的属于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能不能再判缓刑还得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决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