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家车报废违章怎么办?

私家车报废违章怎么办?有违章未曾处理的车辆,是不能够办理报废手续的。违章肯定要处理,并且该扣分扣分,该罚款罚款,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折扣。 之所以不能留有违章,也是为了车辆能够顺利报废,这是因为车辆报废,需要车主把车交到报废公司,再由报废公司跟车管所接洽,办理接下来的手续。而如果有违章没有处理的话,相关证件就是锁定状态无法操作,报废手续也就无法完成。即使报废也必须把违章处理掉,否则车辆不能办理报废手续。如果自行报废将影响(车主)驾驶证的一切办理业务。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私家车到达了规定的年限后,或者因事故导致报废的,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报废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车辆管理部门来进行了解,特别是对于报废的具体程序也需要由车管部门进行审查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哪些关于信用卡诈骗案坐牢案件?
      信用卡的申请越来越容易,许多人对于信用卡是又爱又恨。而这也导致了有关于信用卡的犯罪案件越来越多,信用卡诈骗案越来越多。许多人对于这方面的法律......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是怎样的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是怎样的一、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是怎样的1、因履行而终止履行合同是签订合同的最终目的,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


·著作权版权保护有效期多少年
      著作权版权保护有效期多少年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


·一、第一次酒驾第二次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第一次酒驾第二次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不低于50万,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赔偿金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购房合同更名指的是购房者希望变更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以便完成过户。一般常见形式主要有:增加、减少......


·注销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注销公司需要哪些资料?一、注销公司需要哪些资料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


·一、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法院能拍卖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法院能拍卖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


·宿州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宿州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后政府裁决和法院起诉。因单位内部建房,找有关行政部门解决等等。那么,到底该对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