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反禁止标线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违反禁止标线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一、 违反禁止标线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违反禁止标线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或者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申请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基于上述规定的范围,以及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来进行认定,如果存在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存在错误的,那么也可能会造成行政执法的情况难以进行界定,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两个人离婚房子归谁,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虽然在结婚之后房子可能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但并不一定房子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现实中,很有可能是父母出资购买给孩子的,也有可能是一......


·2023年对他人造成轻微伤一般赔偿5000块合理吗?
      一、对他人造成轻微伤一般赔偿5000块的依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相关规定也只是明确了赔偿的标准,并没有说规定到某个具体的数额。具体的赔偿金额......


·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后释放有没事
      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后释放有没事?刑事传唤后释放有没有事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公安机关在受案后,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因案情不明,没有采取......


·我国国家赔偿的特征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特征是什么?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怎么办?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的发放。用......


·现在虽然开放了二胎政策
      现在虽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如果是未婚先孕的话,在孩子出生的事候还是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这个费用叫做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因为各地发展水平......


·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怎么办?
      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怎么办?一、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怎么办?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被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当然前提必须是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起诉后仍......


·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公民的人身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公民合法所有的财产也是受到法律保护。而要是他人损害了公民的合法财产,侵犯......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土方工程是很多建筑工程的前提,比如修建房屋之前都需要钱挖土进行地基的搭建,因此土方工程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是很重要......


·五险一金最低比例是多少?
      一、五险一金最低比例是多少社保缴纳比例大致如下(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标准,仅供参考!):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