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这两罪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竞合。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对象不尽相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即劣质食品;后者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其既包括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也包括其他伪劣产品。这里需指出,现实生活中这两种犯罪所指向的对象在形式上可能相同,从而决定了两罪在本质上的界限。二是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予以销售的行为。三是构成标准不同。前者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后者属于“结果犯”,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应达到5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公民人身权益的行为,相关事项的处理,还需要基于实际造成的恶劣情节而定,特别是对于受害人因食用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死亡的,是需要从严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法续签的程序是什么
      原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面临着是否续签的问题。对于用人单位这一方来说,续签意味着未来人力资源成本的变化;对于劳动者来说,续签意味着......


·涉嫌商业侵权判多久2023
      涉嫌商业侵权判多久(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商业侵权的罪名有很多,比如,假冒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


·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


·合同印章盖倒啦有效吗?
      合同印章盖倒啦有效吗?一、合同印章盖倒啦有效吗法律没有规定盖章的正反,所以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会怎么判一、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


·原始取得属于法律行为吗?
      原始取得属于法律行为吗一、原始取得属于法律行为吗原始取得属于法律行为,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


·自己没有工作离婚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吗
      一,自己没有工作离婚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吗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将这样的一种使用的权利,进行一个分割,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


·一、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一、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如何进行?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老人的志愿意识来进行分配。老人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问题,涉及的是......


·监护人有权利扣押身份证吗?
      监护人有权利扣押身份证吗?监护人不可以没收成被监护人身份证,按照有关规定,监护人可以实行监管权利。但没有权限可以没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任何组织......


·遇到意外人身伤害赔偿 交强险有什么规定吗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就是我国机动车(汽车)的两种基本保险。之所以被称作交强险,也是因为这种保险是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