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如今说的长假就是指像国庆、春节这样能够放7天的假期,此时单位可能因为实际需要而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究竟这个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长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并不得以补休代替;用人单位在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必须在6个月以内安排),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如果有用人单位不支付足额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到劳动部门投诉。在具体折算工资时,劳动者还应注意,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应按正常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认为另外100%的加班工资已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只支付100%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除以21.75天乘以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除以21.75天乘以200%。二、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三、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吗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了吧。此时需要区分法定的节假日与休息日,在不同的时间安排职工加班的,此时单位需要支付职工的加班工资是不同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应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同时,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约定。这种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后生......


·女方没工作抚养权可以争取吗
      女方没工作抚养权可以争取吗可以,一方的经济收入,只是影响抚养权的一个因素,法律规定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宜抚养小孩......


·婚姻在哪些情况下算事实婚姻
      婚姻在哪些情况下算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


·未完工程的工程价款应该怎么结算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1、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范围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


·贵阳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律师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1、担任法律顾问以600/月为起点,由律师事务所与......


·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是什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一、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土地承包经营......


·一、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怎么办?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


·有关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规定主要?
      有关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有关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第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