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1、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是: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超限额采伐10立方米以上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或者导致幼树被滥伐1000株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被滥伐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200株以上的;
  
  4)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树木被滥伐的;
  
  5)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被采伐的;
  
  6)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自备资料:《县集体、个人所有林木采伐审批表》原件2份;
  
  ②证明材料:林木采伐申请文件(原件1份),林权证(核原件、复印件1份)。
  
  2、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在县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②办理人员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考评,提出拟办意见;
  
  ③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后,报局领导审定签发;
  
  ④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县林业局窗口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家规定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条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审查资料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的情况不能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给当事人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就算不构成犯罪也已经违法,单位内部可进行行政处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本市××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对B诈骗一案延期审理。申请......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在会议期间,如果经法院的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


·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
      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一、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的。实际上国家对于成立一家公司......


·按照规定死者的债权由谁继承?
      按照规定死者的债权由谁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死者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被继承人债权的,而被继承人生前有欠下债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要在继承......


·关于集资诈骗案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集资诈骗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很大,很多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在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方面,我国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除了刑法中有明文规定外,司法机关也出台了有......


·入室抢劫未遂怎么量刑,入室抢劫的认定?
      刑法中,抢劫罪有几种是加重情节,如入室抢劫等等,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会是加重处罚,但是入室抢劫未遂怎么量刑呢?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的问题,下面......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一、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


·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征地有补偿这个都知道,国家根据相关的数据,对补偿的金额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征地不满的千万不要聚众闹事,应该利用法律......


·一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


·民事诉讼申诉期限多久?
      民事诉讼申诉期限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