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吗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吗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建立在当事人充分协商一种的情况下,此时要保证协议是自愿、平等签署的。但实践中有的人总认为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到底该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应当根据情况认定。(一)一般情况下,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在审理过程中,应当着重审查,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无效情形。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均应依协议履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显示公平的情形,应当进行实质审查,应当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数额与协议中约定的数额进行对比,如果实际损失数额明显超过协议约定的数额,应允许受害方撤销或变更赔偿协议;相反,如果实际损失数额明显少于协议约定的数额,亦应允许赔偿义务人撤销或者变更。对于达到何种程度才可认定为“明显”,系法官裁量权的范围,但笔者认为不应随意扩大,根据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及理论界的通说,一般可以30%为限度,即“超过或者少于30%”便可认定为显失公平。(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内容应当进行实质审查,探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1、如果当事人并未就赔偿事项全部约定清楚,而仅就其中部分赔偿事项达成了协议,那么对于协议中少列的应当赔偿事项,赔偿权利人仍可就少列的赔偿事项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2、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并未表明详细的赔偿事项,仅概括的列明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应当认定为双方对自己实体权利进行了处分,只要该处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该协议就应认定为有效,赔偿权利人应就该协议主张权利,赔偿义务人只就该协议履行义务。3、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虽然列明了部分赔偿事项,但经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就整个赔偿事项的概括约定,这种情况下双方也只能按照该协议履行,赔偿权利人只能就该协议主张权利。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清楚的知道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可能是因为协议的签订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无效的。但一般情况下该协议在双方签字之后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就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催告么?
      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催告么?一、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催告么?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强制执行必须首先对行政......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多少年
      铁路的运输在生活当中不仅仅体现在为我国公民提供了出行上的方便,另一方面,铁路还为货物的运输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铁路在运输过程当中是有着相应......


·行政确权与行政确认有什么区别?
      行政确权与行政确认有什么区别?一、行政确权与行政确认有什么区别?行政确权与行政确认的区别主要是后者包括前者,行政确权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人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基于对土地的占有使......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


·第三次起诉离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次起诉离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第三次不会不判离。如果第三次还是不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第三次起诉离婚不能是判定能......


·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获得误工费后是会被扣工资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一、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


·法律规定办理复婚有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
      法律规定办理复婚有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