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 一、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
  各个公司对自己的并购基金都有自己的规划,实际情况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并购基金的方案,所以不能直接给出并购基金的方案。
   二、并购基金概述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
  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从历史数据看,国内的并购基金一般投资期限通常为3到5年,国际上的并购基金从投入到退出一般需要5到10年时间,年化内部收益率(IRR)可达到30%左右。
  在投资方式上,并购基金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极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标的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质企业。
  并购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IPO、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
   三、并购基金的合作模式
  目前国内并购基金的主要合作模式为PE+上市公司,双方优势互补,PE机构利用专业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能力为并购基金提供技术支持,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背书为并购基金资金募集与后期退出提供便利渠道。
   1、设立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积极作用
   (1)提高公司实力,提升公司估值
  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势必将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扩大上市公司影响。由于并购风险可控,预期明确,股价会有较大幅度上涨,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市值。
   (2)杠杆收购,占用公司少量资金
  通过并购基金进行收购属于杠杆收购,上市公司只需付出小部分资金,且可以根据项目进度逐期支付,其余资金由并购基金管理人进行募集,即可锁定并购标的。
   (3)充分利用投资机构的专业经验,规避各类并购风险
  并购工作实施过程中一般可分为三类风险:
  实施前的战略决策失误风险;
  实施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实施后的整合风险。
  PE机构具有先进的投资技术及专业的资产管理才团队,在行业分析、并购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经验丰富;PE机构拥有高超的谈判技巧,保证在最佳时机、以最合理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PE机构的上述优势可弥补上市公司在并购实施过程中的短板,规避大部分并购风险。
   2、并购基金发起的出资比例及资金募集
  根据PE机构及上市公司出资比例可以将并购基金划分为五种模式。
  模式一:PE机构出资1-10%,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资10%-30%,其余资金由PE机构负责募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回答。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不是一尘不变的,如果将别家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强加到自家企业的身上,不仅不伦不类还可能产生可怕的后果,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对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需要具体分析再写。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是多少
      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如何在三天内辞职
      劳动者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辞职理由,辞职就不需要用人单位3天审批,可以在次日就中止工作,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内容包括哪些?现代社会,一项工程往往人们最为重视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您都知道,一项工程完成后,对于工程的质量是要进......


·哪些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哪些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在司法鉴定后,并非......


·基金公司倒闭怎么办?有哪些
      基金公司倒闭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一、基金公司会倒闭么?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有倒闭的可能,但基金公司都是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四大银行和......


·股东抽逃出资补回后还涉及到犯罪吗?
      股东抽逃出资补回后还涉及到犯罪吗?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情况的,就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为已经形成了犯罪事实。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被单位解雇劳动关系也就消失了,但有些情况是可以恢复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但必须要符......


·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时间
      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时间一、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时间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


·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结婚时应事先约定什么属于共同财产,哪......


·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怎么办
      若买卖双方当事人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一致的话,此时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内容,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买方就需要向卖方实际支付房款,不过现实中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