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夫妻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所欠下的债务,所欠下的债务也并不用于家庭支出,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并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种是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接受医治的病人身份,具体包括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参加婚礼等随份子就属于常见的一种形式。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此时,只要是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在不侵害债权人的前提下均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当事人在一起共同的生活,如果因为经济比较困难向外借钱所借的借贷也是用于家庭的支出,那么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其中一方不予还款的情况之下,也可以向另外一方要求主张还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商品房网签没有备案可以换房吗?
      一、商品房网签没有备案可以换房吗?商品房网签合同了不能换房。商品房网签合同后已经进入房产部门备案程序,合同已经生效,因此不能换房或更名。......


·孩子出生本来应该是个高兴的事情
      孩子出生本来应该是个高兴的事情,但是一旦双方有任意一方想要推卸责任,不履行抚养义务,不付抚养费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很头疼的事情,生了孩子没有抚养......


·公司非法集资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主体不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在一家企业中,公司法人应该替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公司非法集资法人应该承担什么......


·能怎么判定医疗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两人没有结婚证分开孩子该归谁
      两人没有结婚证分开孩子该归谁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无主物的要件一般是什么?
      无主物的要件一般是什么?通常我们在生活中对于一些不需要等物品就会果断的丢弃,而这些被抛弃的物品就是属于无主物。有时候对于无主物和遗弃物不能很......


·民事答辩状范文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答辩书主要内容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


·开别人车受伤怎么样处理
      开别人的受伤是很复杂的问题,如果讲到处理方式应该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车主雇佣驾驶员开车的,则应该由雇主(即车主)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2......


·不批捕是否还会逮捕起诉追究法律责任吗?
      一、不批捕是否还会逮捕起诉追究法律责任吗?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


·房子转租要经过房东吗?
      房子转租要经过房东吗?房子转租要经过房东,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是属于违法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的原......


·2023土地使用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土地使用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一、土地使用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