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与券商、银行、并购基金相比,信托有着一些独特的优势。首先,交易结构灵活,可以采取设立信托计划、成立并购基金、设立子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并购中。其次,结构化融资经验丰富,信托公司现在已经积累的丰富的结构化融资经验,可以将股债结合、优先次级的设计融合到并购中,合理把控风险。最后,大额资金投放能力强,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等方式募集大量资金参与到并购项目中,方式灵活,手续简便,可以与银行形成错位竞争。
  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放并购贷款的形式参与到并购业务中。但是《贷款通则》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在此情况下,可通过交易结构设计进行变通。
  信托公司即为并购方提供并购贷款,同时也直接持有目标公司部分股权。信托公司收益包括固定的信托报酬、持股部分的分红、以及未来转让持股的溢价。非刚兑业务。此种混合投融资模式,分别投资股权和债权,可以设计成一个集合结构化信托计划,优先加次级的结构化模式,也可以发起两个信托计划。
  对并购贷款,考虑到财务成本偏高,建议采用2-3年的中期融资,或1年期的过桥融资。后续可以安排低成本的银行并购贷款进行接续,实现信托公司退出。
  对于股权投资,应该事先约定好股权出让的估值方式,转让路径、转让的限制条款等方案。如果由合作方进行回购的,应该事先约定回购价格计算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操作。不论未来转股途径如何,信托公司持股比例,应该低于并购主导方,为便于转让,建议持股比例不超过30%;有必要时,可以排除并购主导方的优先购买权,便于信托公司获取更好的二次转让溢价。
  当然,信托公司参与并购业务也存在诸多劣势。首先,相比于银行贷款,信托筹集资金的成本较高;其次,长久以来,信托公司都是以开展通道业务为主,缺乏做全流程并购业务的专业性人才,业务整合能力较弱;最后,和长期在此市场经营的并购、券商相比,信托公司缺乏上下游资源。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其优势的一面,也有不足之处。对于“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规定,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计贷款方案来灵活变通。信托公司只有结合自身的优势,才能在并购贷款业务中同银行分得一杯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北京个税补缴手续是怎样的?
      北京市对外地人购房有严格条件限制的,要求外地人要连续缴纳社保五年或者缴纳个税五年。而很多人想买房,不符合这个条件,这样的话,外来人员可以通过......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


·不可以。死亡赔偿金
      不可以。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


·河南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河南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钱?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民......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避免商标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避免商标侵权?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避免商标侵权?避免商标侵权的方法如下: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


·出售高价口罩怎么举报?
      出售高价口罩怎么举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发布公告,要求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虐待罪的犯罪对象不一定必须是家庭成员。还可以是被监护、看护的人。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般情况未离婚时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为是钉子户,又该如何维权?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认为是钉子户,又该如何维权?  钉子户,用来指代某些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拆迁,而又身处闹市或开发区域的房屋,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