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一、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
构成工伤的条件:
(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
(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
(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
(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
(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
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
二、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工的伤情确定,只要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均可以确定其伤情等级。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经协商可以到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雇佣损害赔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侵权赔偿时效一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雇员要求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时,要符合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首先雇员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其次雇主有违法行为;再次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后雇主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具备了以上要件才能要求雇主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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