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二、赠与合同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财产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财产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财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我们知道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都有哪些了,此时要想公证能够顺利的进行,准备齐全材料是一方面的,同时还需要当事人了解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详细内容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汽车理赔六大注意事项一、车险理赔应注意及时报案,同时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遗弃罪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犯罪了,不仅仅是在犯罪主体上面特殊,在犯罪对象上面,也与一般的犯罪对象有所差异。而实践中,若不符合规定的遗弃罪犯罪对......


·老人不会写字怎么样立遗嘱?
      老人不会写字怎么样立遗嘱?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


·诈骗罪不予提起批捕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诈骗罪不予提起批捕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是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江苏高温费发放月份是如何规定的?
      每到夏季炎热天气来临,许多人都会躲进空调房、甚至选择清凉之地外出避暑,但城市的建设发展和社会运行都不能停滞,很多干部工人在高温天气依然要坚持......


·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实践中,有的继承人觉得该适用代位继承,而有的却不这样认为,各说各的,就导致发生了代位继承纠纷。而在实际解决这样纠纷的时候,光靠说是没用的,必......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法律上规定,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必须积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是没及时去签的,将要接受支付劳动者......


·财产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


·醉酒杀人坐牢多久
      即使醉酒的人犯罪,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存在杀人故意的,以故意杀人进行定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中小企业融资材料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材料有哪些?在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融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企业行为,当自有资金不足时,企业就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取资金。企业在提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