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
  
  一、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进行?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当代的社会,经过法院判决的离婚类型案件,如果第1次是判决不准离婚,那么需要间隔一段时间才能够再次提出离婚,至于第2次离婚的具体程序跟第1次起诉离婚基本一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遗嘱的房产继承需要多少钱的税额?
      有遗嘱的房产继承需要多少钱的税额?有遗嘱的房产继承并不需要缴纳税额,即使不是依据遗嘱继承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如果是法定继承人......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一、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一、什么是要是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


·试用期辞退员工如何合法操作?
      试用期辞退员工注意4个法律要件:  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一般来说,企业在试用期通过考......


·根据刑法规定协助贩毒最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协助贩毒最多判多久?根据刑法规定协助贩毒最多判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是非常严重的走私贩卖毒品的......


·贪污可以判缓刑吗 贪污罪的特殊形式有哪些
      贪污可以判缓刑吗贪污罪的特殊形式有哪些贪污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是说此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另外在实施了贪污行为的情况......


·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中断情况是什么?
      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中断情况是什么?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离婚财产分割之住房公积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一、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1、企业内部人员催收;2、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如果采用......


·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出车祸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出车祸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