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定抚养人的范围: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类别:
   1、对已成年子女的抚养
  (1)成年子女因自身的生理、心里的客观障碍和短期内学习条件的限制,没有劳动能力或独立经济来源,确实需要他人供养或扶助;
  (2)父母在现实条件下具备承担供养义务的经济承受能力或提供扶助的身心操劳能力。
  只有在这两方面同时符合的前提下,父母才对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2、祖孙之间的抚养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的抚养的条件有:
  (1)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有抚养的负担能力;
  (2)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3)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3、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
  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夫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必须慎重处理,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子女今后的成长问题,而且可以稳定离婚后的男女双方的关系,不至于因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矛盾。人民法院处理此问题应依照《婚姻法》第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4、变更抚养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哺乳期内子女抚养
  我们可以把子女抚养问题分为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和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
  首先看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婴儿和母亲的生理特点,这时候的婴儿最需要母亲的爱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婴儿自出生后两年内为哺乳期。如果哺乳期内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下面再谈谈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从(婚姻法)第29条可以看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应该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以及母方的特殊情况。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3 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第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就是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了,从上文可以看出法定抚养人的范围不仅仅只包括了父母,还包括了外祖父母和祖父母,除此之外还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做出了比较详细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争议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很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因此不难看出法律上对此有诸多规定的原因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市区逆向行驶扣几分罚款多少?
      市区逆向行驶扣几分罚款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的原因总是各种各样的,有可能是男方起诉离婚,也有可能是女方起诉离婚。其实不管哪一方起诉离婚,程序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


·和小区有土地使用合同能行使哪些权利?
      和小区有土地使用合同能行使哪些权利?小区里面住户比较的多,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朋友喜欢将自己的公司开在一些商住楼当中,可以说小区里对一些生活用......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处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庆阳市工伤鉴定律师的标准是什么
      庆阳市工伤鉴定律师的标准是什么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


·法院该怎样进行婚姻调解
      有的夫妻在生活中产生了矛盾,但是又无法协议离婚的,此时就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在具体对案件作出判决之前,需要先对婚姻做出调解。那具体来说,法院......


·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吗
      民事诉讼胜诉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吗在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会同个人或者企业起纠纷,当纠纷比较复杂或者专业时,当事人一般会请律师进行解决,这时......


·刑事案取保后的下一步是什么
      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案件没有撤销,那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判,最后执行。如......


·在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时对员工进行的裁员后赔偿时间如何计算?这是
      在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时对员工进行的裁员后赔偿时间如何计算?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关注的内容,接下来就由为您解释裁员赔偿时间的相关法规内容。找律......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久授权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一般是4-8个月,如果审核顺利,不需要答复审查,一般就是5个月左右授权。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怎么办
      虽然说现如今我国各省市的离婚率都一时之间难以降下来,但是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总结下来无外乎于那几种。有些情况下,可能双方当事人就是因为性格不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