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父母离婚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婚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来认定抚养权,若是已经独立的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二、抚养权的认定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抚养权的认定情况,对于有关情况的处理,应当首先由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进行协商认定,对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的,是可以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对于成年子女已经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征求个人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经济纠纷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经济纠纷起诉状范本是什么样的?
      经济纠纷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经济纠纷起诉状范本是什么样的?生活中我们几乎天天与钱打交道,必然的也就会出现很多的经济纠纷。经济纠纷数额较小的......


·刑诉法全文并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并非所有的诉讼案件都需要单独立案处理,在满足刑诉法全文并......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社会上存在很多公司法人抽资出逃的现象,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权利转移公司资金,将资金转移到其他个人账户,然后从个人......


·宝山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市宝山区有很多工厂,一些小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伤事故。职工遭遇工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单位为其办理工伤认定。只有经过了认定,才能......


·江苏诈骗罪量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江苏诈骗罪量刑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金额是多少?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金额是多少?一、偷税漏税处罚标准金额是多少?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
      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1、法律对开多少次庭,没有相关的规定,但对案件审结的期限有相关......


·购车合同违约没有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购车合同违约没有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


·谁提出离婚和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关系吗?
      谁提出离婚和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关系吗?一、谁提出离婚和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关系吗?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


·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
      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一、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