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船舶抵押权可否能转移?

船舶抵押权可否能转移?船舶抵押权是可以转移的,具体情况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抵押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予以转让,抵押权人也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债权。此时抵押权单独转让会因违反了抵押权从属性原则而无效。2、抵押权与债权一同转让时,须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这也是各国立法通例。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应遵循物权公示原则。因此抵押权的转让(变动)也应履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的转让将不能对抗第三人。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抵押权转移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抵押权是关系到抵押事项的处理情况,特别是对于私自转移抵押权,是可以导致抵押关系的无效,并可能造成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所以是需要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才可以办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骗合同保证金属于诈骗吗
      骗合同保证金属于诈骗吗骗取合同保证金也是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之一,自然也是属于诈骗。但是要注意,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一般......


·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


·一、孩子的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吗?
      一、孩子的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吗?孩子的监护人不一定就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含义有所重叠,所以经常会产生误会误以为二者是同一个意思......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是什么?国家版权局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规定如下:1、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认真对本地区的计算机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研......


·老人去世组合家庭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老人去世组合家庭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一、老人去世组合家庭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来知道对于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的伤残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鉴定结果......


·甘肃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每个地区都是按照土地类型进行补偿。那么,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款如何分配。今天,我......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


·大家都明白的是醉酒驾驶会导致严重的事故,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还是
      您都明白的是醉酒驾驶会导致严重的事故,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还是有一些人醉酒之后依然会选择驾驶机动车,这种行为需要法律进行严格的规制,事实上我国也......


·公安机关多久送检察院批捕?
      一、公安机关多久送检察院批捕?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来解除,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