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拘留是否以逮捕为前提吗?

一、刑事拘留是否以逮捕为前提吗?不是。通常刑事拘留在前,逮捕在后。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是为侦查案件所实施的执法行为。刑事拘留是逮捕的前提,逮捕则是刑事拘留的后续司法行为。逮捕由检察机关决,逮捕是为起诉作准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刑事拘留和逮捕实质条件并无区别,但是程序有所不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具体如下:1、从概念上: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2、关于拘留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罪该逮捕,是指被拘留的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已经达到了应当逮捕的程度;二是情况紧急,情况紧急是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办理逮捕手续,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为公安机关讲,逮捕需检察院批准,拘留只需县级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就可以了,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选择先拘留,再办逮捕手续,为破案争取时间。3、从实质要件上看:拘留与逮捕的条件是相当的,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将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一种强制措施行为,对于此人在拘留之前也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但决不是以逮捕为前提,只要在拘留的期间找到合法的证据,才能对案件进行转移,所以,不同的案件在处理上面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
      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一、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1、股东权益和股本之间的关系就是股本属于股东权益的一部分。2、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


·非法集资处置流程2023是如何规定的
      一、非法集资处置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


·二手房定金合同范本怎么写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为了确保买方履约,一般会要求签署二手房定金合同。那么签署二手房定金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二手房定金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怎么对滥伐林木罪处罚
      违法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伐自己或他人林木的行为,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量时,就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然后根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我......


·劳动关系怎样认定,认定程序是什么?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想要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都必须有一个......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现在社会竞争大,工作机会少。很多在企业待了很多年的员工,都希望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辞退员工;或者没有续......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判了四年可以上诉吗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判了四年可以上诉吗?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判了四年可以上诉的,但上诉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


·车身划痕险车损险两者有什么区别?
      汽车作为一个移动的物体,车身划痕是难以避免的,无论新手老手,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都想为车身险。然而,有一些车主还是忽略了这个问题,在买保险时......


·侵犯肖像权了应该怎么处理?
      侵犯肖像权了应该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社会的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离婚也越来越成为常见的事情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并达......


·深圳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
      深圳房价近几年来不断攀升,所以当有了一定收入后,大众普遍都会考虑买房,购房政策也随之不断更变。今年,深圳又推行了新的购房政策,相信您都还不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