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体育比赛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方法的怎么处罚

体育比赛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方法的怎么处罚
  
  一、体育比赛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方法的怎么处罚?
  
  体育比赛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四十九条 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关于竞技体育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七条 培养运动员必须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教育,以及道德和纪律教育。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第二十九条 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体育竞赛全国纪录审批制度。全国纪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认。
  
  第三十三条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
  
  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
  
  严禁住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竞赛从事赌博活动。
  
  第三十五条 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一般情况下,只要运动员使用了违禁药物,那么运动员所取得的成绩都会被撤销的,但是运动员在体育比赛的过程中,不管使用了什么违禁药物或方法,一般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生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什么
      发生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对于一个建筑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后续就会产生许多麻烦,如发生质量事故等等。所以在前期,无论是施工方的......


·走私车被查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直接向走私人收购走私车的,按走私行为百论处。要看走私车辆的金额,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


·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在劳动关系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对对方都是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的,而很多时候若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相应的情况,因此产生纠纷的时候,就会对......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人员伤亡的话,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由于房价的上涨,使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屋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然而......


·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
      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作为被雇佣人很有可能会驾驶雇主的机动车外出办公。而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


·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报酬
      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没有最快的办法,可以多策并举,以下方法供参: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冰毒超过多少判死刑?
      毒品在我国,对于人们的身体伤害是十分严重的同时,不仅控制了人们的身体,而且还控制了人们的心里。因此我们国家对于吸毒以及贩毒的行为是非常反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