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以当场作出治安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当场作出治安处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可见,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适用条件包括: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指在案件的现场 就已经掌握了确凿充分的证据,案件经过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争 议不大,不需要进行更多的查证求实。2、依法处警告或者200 元以下罚款的。当场处罚的种类只限于警告和罚款。罚款的数额则限于200元以下。符合上述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规定的治安案件,一般是处罚较轻、对当事人权益影响相对较小、社会影响也不大的 案件。二、治安拘留处罚程序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2、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公安机关的职员在作出治安处罚之前,一定需要确定违法者具体违法的是哪一项治安处罚的规定,然后需要判断一下违法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犯罪,若是满足某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就暂时不需要执行行政处罚,而是需要交给法院来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规定1、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一、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可以的,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


·投标保证金比例及上限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比例及上限是多少?一、投标保证金上限是多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


·死缓的条件和报核程序规定是什么
      死刑可以说是刑罚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方式了,不过在我国的死刑中还存在有死缓,也就是延缓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当然,死缓是有一定的适用条件的。那么死......


·未婚怀孕犯法吗?
      没有结婚就怀了孩子不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没有结婚和怀孕,就生下孩子,则由抚养权引起的协商不当的问题就会交由法院判决。因为没有相关规定未婚怀孕......


·宜宾离婚诉讼律师收费的标准
      一对夫妻决定要离婚,却因为孩子和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无法协议离婚,那么,他们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简单说就是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他......


·全体股权转让协议的要点有哪些?
      全体股权转让协议的要点有哪些?关于股权转让的知识,在生活中,人们多多少少会知道一些,因为现在很多人都有个人持股了。我们知道,股权转让是要签订......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标准?在延迟复工期间,如何计算在家休息或在家工作的工资,并不统一。一些地方法规规定,在延迟返......


·离婚诉讼时效3个月有什么规定?
      离婚诉讼时效3个月有什么规定?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并没有特殊的规定,以下是提出其他的时效规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


·很多购房者都是在交房之后才会实际对房屋的面积作出测量,而此时
      很多购房者都是在交房之后才会实际对房屋的面积作出测量,而此时可能就会发现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小,遇到这样的情况,自然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就是受到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