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当拥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需通过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还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 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房地产中介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1、房地产中介经济范围包括:二手房租赁、写字楼租赁、商铺租赁、厂房租赁、商品房或私宅租赁的销售代理;
  
  2、房地产销售策划服务;
  
  3、物业管理咨询服务与信息交流;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活动;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活动;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活动;房地产咨询活动;房屋置业担保;其他房地产中介代理;
  
  5、代办贷款等。
  
  找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的最好选择合法的、信用度更高的,可到相关部门先查询下该机构的信用情况和登记情况,也可上网查询;而且还要查证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看房源时,不能完全听信其工作人员的话,一定要考察看中房屋的周边环境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法律上面,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的一个概念,像......


·防卫过当致死判多少年?
      本身行为的正当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的,此时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是构成了防卫过当,并且造成了对方死亡的话,那么就要依法追究防卫......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


·生活中,我们经常没日没夜的帮公司或者工厂加班,然而有些公司不
      生活中,我们经常没日没夜的帮公司或者工厂加班,然而有些公司不但没有奖励员工反而还拖欠员工的工资,面对公司故意拖欠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在法......


·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应怎样办理的
      一、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应怎样办理的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纳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权资本制,即允许公司成立时股东只实际缴付一定比例的......


·一、到期的劳动合同可以延期吗?
      一、到期的劳动合同可以延期吗?不会,除非有明确约定自动续约。劳动部文件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由原......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取保候审通俗点来讲就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让他们交纳一些保证金,用来保证他们不会逃脱,而且需要......


·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实缴出资期限届满前,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


·一、端午加班费申请标准是什么?
      一、端午加班费申请标准是什么?端午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端午节当天加班的,除了正常支付当天工资外,还应该额外支付3倍的加班......


·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
      我们您都知道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由自己所在的单位承担应有的责任,大众普遍的想法时工伤的鉴定是要在自己身为本单位员工时才可以......


·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已生效裁判在启动再审,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论是一审后直接生效,还是经上诉审后才生效,均属于再审救济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