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北京市标准为50元/天。
  
  6、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合理范围内以实际支出为限。
  
  8、残疾/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伤残程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13、财产损失
  
  以实际损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徇私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


·一、买卖不破租赁能否涨租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能否涨租金?不可以,我国《合同法》第229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也就是......


·子女抚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子女抚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


·遗产偿还债务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偿还债务分配原则是什么?(一)一般情况下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我国继承法虽然未对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作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


·我国民法总则无权处分的效力是什么?
      我国民法总则无权处分的效力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我们知道,《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作......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无论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只有办理了国有土地使......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从商标权来说,如果仅仅是商标形式一样,而商标注册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不同(即你所说的不同行业),那么肯定是合法的,不存在侵......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中,可能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害,同时也会带来精神方面的损失,甚至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离婚遗漏财产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离婚遗漏财产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可以协商处理,不能协商的,就可以起诉处理,如果是隐匿财产,少分不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没有一个具体标准。
      没有一个具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


·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