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一方有外遇财产怎么分
一、分居后一方有外遇财产怎么分
夫妻关系存续的过程中,夫妻双方要做到忠实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维系的很好,那么分居后有外遇如何分财产呢?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分居后有外遇的情况属于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那么有外遇的一方就是导致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过错方,我国司法实践中,分割财产要考虑夫妻双方的过错,因此,分居后有外遇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出于劣势。
二、怎么理解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即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因此,对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要是夫妻分居后一方有外遇的话,此时属于婚内出轨的行为,这样的情况是很容易导致夫妻离婚的,而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对于有外遇的一方,是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停止行政拘留适用条款有哪些?
停止行政拘留适用条款有哪些?一、停止行政拘留适用条款有哪些?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
·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否必不可少?
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否必不可少?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法律当中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的这些事件的话,通常规定的是有两名公证人来共同办理......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有哪些?怎样申请?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住房......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而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获得,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人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后如......
·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
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理一、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一)名誉权的权利内容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名誉既然是社会对于一个公民的各方面的综合评......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法人其实就是指公司,公司有着合法的经营场所和独立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不会随意的进行变......
·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非常优秀的企业,每年不仅能够给企业自身带来利益,还未社会做出许多的贡献,为了让企业......
·偷税漏税追征期是多久?
偷税漏税追征期是多久?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应该由负责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院长作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怎么辩护
一、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怎么辩护?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律师行使辩护权的时候应该向检察机关递交书面的辩护意见书。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