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饮酒驾车事故应该怎么样赔偿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能否认定
      如果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


·关于暴动越狱罪怎么判刑
      我们在观看电影时,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监狱、暴动等不良素材。然而故事的诞生总会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人、更何况是被人生动的演绎出来。相信现实中有不......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之后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在房屋买卖,卖方需要交出房屋,买方需要支付交款,之后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在办理完这些事项后,房屋的受让方需要......


·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辩护人享有什么权利
      通常在刑事诉讼中才会出现辩护人,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人都是可以成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因此不一定只能委托律师。实践中,作为辩护人也是有一定权利的,那......


·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夫妻之间都有监护的义务,监护义务包括很多,比如赡养、抚养的义务,负担其生活......


·二审诉讼标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二审诉讼标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一、二审诉讼标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收取标准是: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原条文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


·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
      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两种,签订聘用合同的双方产生的是劳务关系,受专门的法规......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如何判罚?
      一、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如何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