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法未处理驾照还能正常使用吗

可以,只要没有扣满12分,就可以驾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被记满12分的,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参加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别人说要送我一幅画,他可以反悔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


·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强制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强制传唤的条件有哪些一、强制传唤的条件有哪些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


·刑法263条故意伤害罪规定如何处罚
      刑法263条故意伤害罪规定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哪些权利属于肖像权,被侵犯了肖像权该怎么办
      哪些权利属于肖像权,被侵犯了肖像权该怎么办可以说每个公民的长相都是独一无二的,就是有可能与他人存在相似之处,但绝对不可能完全一样。而对于长相形......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


·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
      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1、提存主体合格。提存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提存机关和提存受领人。其中,提存人是债务人或......


·离婚财产划分问题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划分问题有什么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活动正常结束之后,及时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除外。《评标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