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有关继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继承的具体认定标准,特别是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办理继承时,应当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处理,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显然是需要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对继承事项进行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1、在事实婚姻关系当中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通常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存在着欺诈、胁迫或损害别人合法利......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在建筑行业中,一个完整的建筑的组成部分是非常多的。建筑工程的主体框架有着严格的质量把关,同样,对于其他的分项建筑和......


·新员工入职应注意哪些?
      新员工刚到一个公司工作,没有工作经验,会有很多的不熟悉。有的新员工着急上岗赚钱,没有仔细把劳动合同里额度条款看清楚,就把自己的名字给签上去了......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


·虚假宣传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虚假宣传的认定原则是什么?近年来,消费产品夸大宣传的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就法律层面而言,这种行为属于是虚假宣传,是一......


·新婚姻法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汽车也是属于我们个人的私人财产的一部分,而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汽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往往有些夫妻在离婚......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手续有哪些?
      人们在婚前由于一起生活,必定有许多共同财产。而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都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分割,而房产就是其重要部分。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手续有哪......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软件也是走著作权的,就像一个发明一样,可以去登记著作权,知识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和实物发明的著作权登记有所区别,软件开发只要......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包括什么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一种专门进行劳务派遣的公司,而多数都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国外进行工作。需要注意,劳务派遣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