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规定什么叫信用卡诈骗?

法律规定什么叫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一般是表现为犯罪分子故意通过非法的手段来对他人进行侵权的情况,如果涉及到当事人对使用他人的信用卡不知情的,或者并不知道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那么是不可以定罪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进到看守所最快几天能出来
      一般进到看守所最快几天能出来这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如念斌在看守所呆了八年;(2)但通常情况下,因......


·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是五险一金吗?
      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是五险一金吗?社保属于国家强制性的基本福利,住房公积金目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


·辞退五年老员工的赔偿是多少钱?
      辞退五年老员工的赔偿是多少钱?可以赔偿十个月工资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一、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


·婚姻中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
      婚姻中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不仅仅体现在对肢体上的拳打脚踢,相信很多人对于家庭冷暴力也深有体会,像家庭冷暴力的感觉,每个人都是......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


·抽逃出资罪属于经侦部门进行管辖吗?
      抽逃出资罪属于经侦部门进行管辖吗?是属于经侦部门进行处理,但也要看实际的情况;经侦大队全称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县公安局直属部门。主要职责:......


·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
      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一、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