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第21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徇私舞弊。是指本罪行为人为了谋取私利而做违反《公司法》及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事情。
  
  3、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这里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国有资产、即国家以各种形式对国有公司、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其他国有财产,具体表现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机器、设备、厂房、土地等有形或者无形的财产。这里的低价折股,是指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实物财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故意低估作价,折合为股份作为出资。这里的低价出售,是指将上述国有资产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卖给他人。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在合资、合营、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资产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进行了资产评估、但低于所评估资产的实际应有的价值低价折股;有的低估实物资产;有的国有资产未按重置价格折股,未计算其增值部分,而是按帐面原值折股;有的对国有公司、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等无形资产未计入国家股;有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擅自将属于国有公司、企业的土地、厂房低价卖给小集体或私营业主,从中收取回扣等。
  
  4、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只有在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结果时,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能使其承担行政责任。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因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而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无法挽回,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至于损失重大的认定标准,有待最高司法机关作出权威性解释。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予以及时制止或纠正,客观上未发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股份是可以售卖的,但是售卖的价格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等的方式来确定,若是拥有股份的股东,随意的确定股价,或者是说在明知股价之后,采取折抵等的方式,将股份售卖出去,此种售卖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一、上市挂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一、消费者权益法的退货条款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重要诉讼制度,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能附带的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一般容留卖淫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容留卖淫罪是怎么处罚的一、一般容留卖淫罪是怎么处罚的?容留卖淫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


·关于盗窃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盗窃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有哪些?盗窃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是:......


·接连不断的交通事故给各家庭
      接连不断的交通事故给各家庭,国家和相关行政单位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在交通事故当中暴露出来的那些问题总结起来也非常的简单。除了自然因素引发......


·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
      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一、民事纠纷的拘留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上海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顾名思义,五险一金其实是企业等用工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福利,由于企业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服务工作,因此五险一金无疑是对企业的经营有......


·婚内出轨会涉及犯罪吗?
      婚内出轨会涉及犯罪吗?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如何收取?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如何收取?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被关押在拘留所可以探视吗?
      被关押在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批准逮捕后,公安再侦查关押,最长也可达7个月;如是行政拘留则最多15天。如触犯刑法,被检察院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