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
  
  一、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个人的那一部分被没收。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那一部分是不能没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在结婚之后,共同的收入,双方都有支配权,支配权只限于共同财产个人拥有的一半。一人犯罪,背叛没收财产的情况下,也是只会没收属于当事人的那一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开车已经成为我们出行重要的方式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开车已经成为我们出行重要的方式之一,在聚会酒局后任然自己开车回家的情况时候发生,这时候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醉......


·什么是确认之诉?
      什么是确认之诉?一、确认之诉的基本含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可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撤诉后,劳动者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当然企业也不例外。而且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企业拆迁依法也......


·一般美国专利在中国有效吗
      一般美国专利在中国有效吗?国外申请的专利,如果不是国际专利,且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则不受保护。因为专利本身具有地域性,专利权的取得要经过申请,......


·私企股东及出资信息怎么填?
      私企股东及出资信息怎么填?私企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填写:进入指定的页面点增加,填写股东认缴额、认缴方式、认缴时间,再填写实缴额、实缴方式、实缴时间......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权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十分重要。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利的相关知识都不了解,比如商标权......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合伙事务的管理无章可循。在合伙之初,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往往造成个别合伙人......


·有罪做无罪辩护可能吗?
      有罪做无罪辩护可能吗?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


·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
      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能判断有罪。”但是它只是有限的吸收了无罪推......


·合肥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哪些材料一、合肥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哪些材料?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