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实习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承权的时效保护期是多长?
      继承权的时效保护期是多长?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但是,自继承开......


·相关机构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是现代法律体系下不可缺少的一个机构环节和程序之一,进行有效的司法鉴定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帮助。那么相关机......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证据都需要哪些?
      如果当我们读者遇到了关于财产侵权的行为,我们应该要提示他应该进行相应的赔偿,并且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证据都需要哪些?根据......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主体要件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


·多次盗窃中辩护意见有哪些技巧
      一、多次盗窃中辩护意见有哪些技巧?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律师凭什么为被告辩护?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


·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因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某些原因,都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那......


·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实中,经常看到夫妻离婚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而此时法官做出判决的往往都是会实际参考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但要是男女未婚而同居,日后分手的话,......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上也比较完善,那么如果涉及到在工伤期间单位解散,并且被辞职了,要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非......


·被剥夺子女监护权该怎么办?
      被剥夺子女监护权该怎么办?一、被剥夺子女监护权该怎么办?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如果想挽救自己对孩子犯下的错,重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


·抵押质押留置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抵押质押留置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该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