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父母起诉儿女要抚养费合法吗?

一、父母起诉儿女要抚养费合法吗?不合法,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权利。二、离婚时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父母起诉儿女要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相关情况的属于公民的义务,父母如果不抚养子女,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的可以构成遗弃罪,是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旅游团交通事故谁赔偿?
      一、旅游团交通事故谁赔偿?由保险公司赔偿,按照《旅游法》,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
      进行离婚诉讼期限一般是多长要是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虽然您都......


·金塔县征地补偿办法补偿金额是多少?
      征地补偿是指对于占据个人或单位的土地是所支付的费用。根据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般土地补偿的标准也不同,那么金塔县征地补偿办法补偿金额......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的优化
      为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规定》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被取保候审人的活动范围。结合实际监管的需要,《规......


·新的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新的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是将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以适应社会生活中新的情况不断出现,交易方式与类型不......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


·协议方式离婚要办什么样的手续1.当事人申请
      协议方式离婚要办什么样的手续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


·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怎么算?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怎么算?一般情况下,我们通过乘坐火车出行都会提前买好火车票。如果我们之后想取消行程,只需把火车票退掉就好了,有时候我们会发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