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指造成战斗失利或者战役严重受挫的,贻误重要战机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等等。
  
  二、涉嫌擅离军事职守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可见,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擅离军事职守罪的量刑也有好几个不同的幅度,像是军人在作战时期擅离军事职守的话,肯定是要从重处罚的,对于军人来讲,擅离军事职守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军队也会进行纪律处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大家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
      在您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少会遇到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有些人因为害怕被解雇或者受到排挤而选择了仍让,恕不知这是对这些......


·进行交通事故赔付注意什么事项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实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的,此时作为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在实际进行交通事故赔付的时候,也有一些需......


·湖北省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男方不可以提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男方不可以提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


·商标侵权应该罚多少钱?
      商标侵权应该罚多少钱?1.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商业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商业保险赔偿吗?交通事故有人伤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按照签订的保险单据进行赔偿。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


·出租房屋的用途该如何约定
      通常租赁房屋的无非就是两种用途,一是满足居住需求,另一种则是作为办公场所,用来生产经营。但除此之外,可能有的人为租赁房屋来从事违法犯罪的事情......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一、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一、什么民间贷款?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